证券代码:430761 证券简称:ST升禾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资料图】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年 3月 16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年 3月 16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年 3月 16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3)黔 0102民初 4693号。因公司与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兴关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望城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存在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做为原告,将上述单位诉至法院。
因贵州省统计局发布了贵州省 2022年的统计年鉴,公司依据合同相关条款,重新对诉讼标的金额进行了计算,并向法院进行了诉讼请求的变更。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全謏闻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一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名:贵阳市南明区城市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罗马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3、 被告二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贵阳市南明区大南社区服务中心、中南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后合并)
主要负责人:杜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4、 被告三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西湖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西湖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班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5、 被告四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新华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高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6、 被告五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遵义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羊琪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7、 被告六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主要负责人:杨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8、 被告七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沙冲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卓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9、 被告八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望城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沙南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杜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10、被告九
姓名或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兴关路街道办事处(原名:贵阳市南明区兴关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王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中标贵阳市南明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2015年9月30日,公司与各被告分别签署《南明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合同》,并签署《关于南明区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合同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公司按约为各社区和环管站提供环境卫生作业服务。
上述合同签订后,南明区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在2015年-2023年进行了调整。
《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若遇国家、市政府有规定提高最低工资、保险等相应的福利待遇时,被告一与其他被告应增加提高公司相应的承包费用,承包费用按照调价公式进行调整。自2015年以来,公司已多次按照相关标准提高劳动人员工资及社保待遇,但各被告一直仍按原合同价向公司支付承包费用。
公司认为,由于 2015年-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进行了调整,因此各被告应按照《补充协议》中的调价公式向公司支付增加的承包费用。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特提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认为,由于 2015年-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进行了调整,因此各被告应按照《补充协议》中的调价公式向公司支付增加的承包费用。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特提起诉讼,由于贵州省发布了 2022年度的统计年鉴,根据合同约定,公司重新对诉讼标的金额进行了计算,并向法院申请将(2023)黔0102民初 4693号案件诉讼请求变更为:
1.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向原告支付增加的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总共暂计为3,639,581.24元)。
2.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三向原告支付增加的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总共暂计为6,215,572.93元)。
3.判令被告一与被告四向原告支付增加的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总共暂计为2,838,532.49元)。
4.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五向原告支付增加的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总共暂计为11,889,777.86元)。
5.判令被告一与被告六向原告支付增加的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总共暂计为25,091,384.92元)。
6.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七向原告支付增加的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总共暂计为13,120,491.04元)。
7.判令被告一与被告八向原告支付增加的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总共暂计为9,588,443.21元)。
8.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九向原告支付增加的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总共暂计为9,720,920.97元)。
诉讼请求变更后,以上作业服务费(承包费用)暂计共:82,104,704.66元。
9. 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应增加支付的承包费用为基数,从贵阳统计年鉴发布的次日起,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为443,289.08元)。
10.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三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应增加支付的承包费用为基数,从贵阳统计年鉴发布的次日起,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为757,036.44元)。
11.判令被告一与被告四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应增加支付的承包费用为基数,从贵阳统计年鉴发布的次日起,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为345,723.97元)。
12.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五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应增加支付的承包费用为基数,从贵阳统计年鉴发布的次日起,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为1,448,136.03元)。
13. 判令被告一与被告六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应增加支付的承包费用为基数,从贵阳统计年鉴发布的次日起,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为3,056,048.56元)。
14. 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七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应增加支付的承包费用为基数,从贵阳统计年鉴发布的次日起,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为1,598,032.87元)。
15. 判令被告一与被告八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应增加支付的承包费用为基数,从贵阳统计年鉴发布的次日起,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为1,169,284.98元)。
16. 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九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应增加支付的承包费用为基数,从贵阳统计年鉴发布的次日起,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3年4月30日为1,183,976.36元)。
以上滞纳金暂计共:10,001,528.29元。
17.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司法鉴定费、评估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于 2023年 5月 17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就公司变更诉讼请求的预收诉讼费通知,公司将按照收费通知及时进行诉讼费的缴纳。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因诉讼请求发生了变更,目前本案件尚未开庭,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案件尚未开庭,暂未对公司财务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应对,并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二)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预收诉讼费通知。
升禾城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5月 18日